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3]221号)等文件精神,西南财经大学针对2014级及以后入学研究生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国家奖助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一)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参评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具体名额以教育部下拨为准。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二)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资助对象为基本学制内的2014级及以后入学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三)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见附件三)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学校奖助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四)
1.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2.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类别 |
等级 |
额度(元/生·年) |
第一学年 |
第二(三)学年 |
资助比例 |
资助比例 |
科学学位研究生、法律硕士(非法学) |
一等 |
10000 |
30% |
20% |
二等 |
7000 |
40% |
35% |
三等 |
4000 |
30% |
30% |
专业学位研究生 |
一等 |
12000 |
30% |
20% |
二等 |
9000 |
40% |
35% |
三等 |
5000 |
30% |
30% |
参评对象为我校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研究生三助(实施办法见附件五)
由学校提供资金,对符合规定的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并发放津贴。
(三)硕博连读(预备)特别奖学金、优秀博士生特别奖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六)
硕博连读(预备)特别奖学金:硕博连读预备项目博士生进入该项目第1年奖学金额为每生每年3600元,进入该项目第2年至第4年奖学金额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博连读项目博士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12000元,资助年限为3年。
优秀博士生特别奖学金的金额为每生每月1000元,由各培养单位按不超过普通全脱产博士研究生的10%人数申请,申请“优秀学业奖”的博士生必须至少满足《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科研成果基本要求》所提标准。
附件1-3
附件4-6
西南财经大学
201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