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学国家重点学科(2007)

关于做好2021届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暨还款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
2021-05-24

关于做好2021届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暨还款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

2021届贷款学生毕业在即,为做好贷款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几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诚信教育

请申请了助学贷款的同学于5月26日上午11:00到通博楼B212召开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座谈会,不能到场的同学请提前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并提交书面假条。

届时学院将《给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发放给所有贷款毕业生。结合《给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并指导毕业生还款出现问题时如何解决。另外,请各年级辅导员留存的学生贷款合同装入校园地贷款毕业生档案。

二、做好还款手续办理

(一)校园地贷款毕业生

1.还款手续办理

学院校园地贷款毕业生登录http://ehallapp.swufe.edu.cn/,选择“资助服务”,选择“助学贷款”模块,先点击“毕业生还款申请”按钮,再点击“填写申请表”按钮,确定还款方式并根据对应选择的还款方式点击“表格打印”按钮打印不同的报表,在6月3日前交通博楼B111(A)王思涯老师处。学院收齐、审核贷款毕业生材料后,登录“资助信息系统”审批贷款毕业生相关申请,于6月8日前将各贷款毕业生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贷款毕业生还款材料要求

(1)“提前还款”需在6月10日前结清已经发放的全部助学贷款。选择“提前还款”的学生需提交贷款结清凭证复印件;

(2)“毕业还款”指学生毕业后按照还款协议分期偿还贷款。选择“毕业还款”的学生需提交本人签名并按手印的《毕业生信息确认书》1份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2份;

(3)“延期还款”指因继续攻读学位等原因,延迟偿还贷款。选择“延期还款”的学生需提交本人签名并按手印的《毕业生信息确认书》1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2份、延期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2份和继续攻读学位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3.其他事项

(1)准备在6月10日以后提前还款的同学,应在系统中选择“毕业还款”,并按“毕业还款”要求提交材料,贷款结清后的凭证无需再次提交。

(2)展期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已完善还款手续,无需登录系统,但需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页“下载专区”下载《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确认书》,填写最新信息并签字按手印后交回学院(中心),同时于2021年8月1日起开始还款。

(3)请名单中未显示卡号以及银行卡有变更的同学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并签名,将卡号抄在空白处提交到学院;尚未激活中国银行卡的学生请去就近的中国银行办理银行卡激活手续,银行卡如有更换,请将银行卡复印件上写上姓名、卡号提交到学院。

(4)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IE9-11。

(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

1.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更新个人信息、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网址www.csls.cdb.com.cn,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如密码遗忘,可致电家庭所在地资助中心查询。

(2)登陆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导航栏中的“个人信息变更”,逐项审核、修改、完善相关信息,然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确认。

“个人信息变更”包含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请毕业生务必认真准确填写。如未就业,请在“工作单位”处标注“未就业”;如学生已经就业,请详细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单位信息、邮政编码、单位电话、单位地址等。“联系人信息”为生源地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一般为学生父母。请详细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3)信息更新后,再点击页面左侧导航栏最下方的“毕业确认申请”,审核页面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申请”按钮,完成毕业确认申请。

(4)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审核无误后签字按手印,在6月3日前交通博楼B111(A)王思涯老师处,同时在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

(5)学院收齐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后,于6月8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意:

a.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贷款毕业生,也需进行毕业确认。同时,应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前往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手续,以便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b.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已安装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专用POS机,提供“申请提前还款”、“还款”等服务,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16室。

2.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自行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毕业还款手续。

3.未办理还款手续的贷款毕业生将不能正常办理离校手续,请同学按时、按规定办理助学贷款还款手续。

、关于延长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明确了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调整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

今年办理校园地贷款还款手续的毕业生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将还本宽限期由3年延长至5年,如果炫耀延期至5年,请联系王思涯老师,并填写附件2,在6月3日前将附件2发送至邮箱123918989@qq.com (文件名和邮件名均命名为“姓名+学号+校园地贷款还本宽限延期”)

附件1: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xls

附件2:延长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汇总表.xlsx

附件3: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docx

附件4;助学贷款操作手册-学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