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统计学类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特制定西南财经大学36365路检测中心-官网(36365路检测中心)专业分流方案。
一、专业分流原则
坚持“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原则,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学生个人意愿和第一学年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学生可同时报名参加光华实验班、转专业选拔和专业分流。录取优先顺序从高至低依次为:光华实验班、转专业、专业分流。学生被高优先级项目录取后,不再参加低优先级项目的录取。
二、专业分流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起至7月22日16:00截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通知后续在教务处主页另行发布,同时各专业学院及通识教育学院负责通知到2020级相应学生)。
3.报名时间截止前,学院均可接受加分材料提交。
三、专业分流办法
1.专业分流按学生第一学年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排序。
综合成绩构成(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第一学年全部成绩加权平均分*85%(最高85分)+平时表现分数(最高15分)
备注:第一学年全部成绩加权平均分按第一次总评成绩计算。申请缓考后暂未取得期末考试成绩的课程,转专业时期末成绩按零分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及录取方式: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情况,优先录取学业成绩更高者;如综合成绩跟学业成绩都相同,则同时录取。
平时表现分数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获得各类荣誉称号(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成都市一专多能活动优秀青年学生、十佳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等)按一项一次加分,同一学生多次获得同一称号者,加分次序按级别由高到低计算,每项计分如表1所示。每多一次按省部级多加1分、地市级多加0.25分、校级多加0.1分。
表1
省部级(分) |
地市级(分) |
校级(分) |
4 |
2 |
0.5 |
(2)参加各种科技、学术、文体竞赛获奖者每项计分如表2所示。
①科技、学术类: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加分按 1/2 计;全国英语竞赛特等奖视为一等奖、其余等级相应下调一级(获得特等奖后参加的附加赛事,如辩论赛、演讲赛等不计分)。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Outstanding Winner、Finalist奖项视为国家级一等奖,Meritorious Winner奖项视为国家级二等奖,Honorable Mention奖项视为省级一等奖。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与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视为同一赛事。
②文体类:如西南财经大学艺术节、西南财经大学运动会等。体育、艺术专业类竞赛获奖,加分按 1/2 计算。文体活动团体获奖者加分按照相应等级个人加分的0.8进行计算。
表2
|
国家级(分) |
省(市)级(分) |
校级(分) |
一等奖(或第一名) |
6 |
4 |
1 |
二等奖(或第二名) |
5 |
3 |
0.5 |
三等奖(或第三名) |
4 |
2 |
0.3 |
备注:1.获奖成员为个人,则按上表加分;2.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学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学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3)平时表现减分:因违纪行为,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受到警告处分,减2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减5分;受到记过处分,减10分;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减15分;
2.各专业分流人数上限:统计学类下设统计学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两个专业。每个专业可接收的统计学类学生人数上限为转专业之后统计学类学生总人数的60%,原则上每个专业办学人数应不少于15人。
3.志愿填写和调剂原则:学生每人填写一个志愿。如按综合成绩分数排序无法进入第一志愿专业,则调剂至另一专业。
4.学院完成分流名单的确认与审核后,将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期间不允许修改志愿。
5.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将复查处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小组。
6.公示结束后,学院主页公布最终分流结果,学生须按照公布的专业修读,公示期结束后不接收修改志愿。
四、专业分流流程
日期 |
星期 |
专业分流 |
备注 |
7月8日-21日 |
周四-周三 |
开放分流报名;开始接受加分材料提交 |
2020级学生成绩应于7月14日之前提交完毕。 |
7月22日 |
周四 |
分流报名截止;学院接受加分材料提交截止。 |
1.专业分流7月22日16:00报名截止。 2.公布专业分流报名结果。 |
7月23日-7月27日 |
周五-周二 |
学院完成专业分流审核工作,并在学院主页公示拟分流结果 |
1.各学院拟分流名单公示期最迟7月27日16:00结束。 2.结束后各学院上报拟分流名单。 |
7月28日左右 |
周三左右 |
公布正式分流名单 |
教务处主页公布 |
加分材料提交地点:通博楼C207,朱晨晨老师
五、组织落实
1.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专业分流工作。
2.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和分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党委副书记担任,组员由各系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担任。
六、附则
1.本方案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2.本方案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分流方案适用于2020级本科同学。
西南财经大学36365路检测中心-官网(36365路检测中心)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