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作为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帮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为切实做好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学生。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满18周岁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子女贷款声明);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五)家庭经济困难(以学校本学年的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依据);
(六)本学年未在家庭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七)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二、申请材料
(一)向中国银行提出助学贷款的申请书1份(手写,学生本人签名,无格式要求,抬头写:中国银行开发西区支行;申请提高贷款额度的已贷款学生请说明申请提额原因);
(二)《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1份(学生需登录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资助服务-困生认定-申请记录-2021-2022学年打印并手写承诺,培养单位处需盖学院章,表上需有学院学校审核日志);
(三)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生本人签名、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身份证号必须清晰且易于辨认、请将本人联系电话写在复印件上);
(四)学生本人学生证复印件2份;
(五)未满18岁的学生申请贷款,须有出具书面同意子女贷款声明,父母按手印。
以上材料请按照顺序整理装订后,在11月交通博楼B111(A)王思涯老师处。(请用便利贴写上本人姓名+学号+联系方式+辅导员姓名)
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时间:11月5日—10日)
申请学生进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页、登录“学生资助信息系统”-“资助服务”-“助学贷款”-“申请校园地贷款”,按系统要求完成贷款申请并提交。 (操作手册见附件)
(二)学院初审阶段(时间:11月11日—15日)
学院初审申请学生贷款资格、检查学生自备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核对家庭成员信息等是否和自备材料一致,同时登陆“资助信息系统”予以审核(操作手册见附件)
(三)资助中心审核、打印材料阶段(时间:11月16日—23日)
资助中心审核学生贷款情况,无误后打印贷款材料。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申请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完善贷款手续(时间:11月23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等通知)
材料包括: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3份;
(3)《中国银行助学贷款借据》若干份;
(4)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资料袋1个;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材料审查阶段(时间: 11月23日-26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各学院、中心提交的贷款学生申请材料,核实学生贷款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无误后确定推荐贷款学生名单。
(六)中国银行审查、审批、发放阶段
中国银行终审学校资助中心提交的贷款学生申请材料,确定贷款学生名单,陆续发放贷款。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学院各年级应以助学贷款申办为契机,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充分运用新媒体传播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使助学贷款等相关资助政策深入人心。
(二)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和征信宣传。学院各年级应在助学贷款申办时,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加强学生的信用意识和诚信观念教育。
五、注意事项
(一)自2020年起,助学贷款政策有所调整:1.贷款最长期限从原来的20年延长至22年,即学制+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2.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整,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3.经与经办银行协调,本科阶段已获助学贷款当前仍未还清贷款的学生,在研究生阶段可以继续申办国家助学贷款。
(二)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已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想要申请提高贷款额度,也需要提交以上所有材料,申请金额为提高的额度(例如:原来贷款金额8000元,这次想提高到12000元,申请的额度即为4000元)。
附件1:同意子女贷款声明(模板).doc
附件2:校园地贷款_学生申请操作说明.doc
附件3:校园地贷款_班级辅导员审核操作说明.doc
附件4:校园地贷款_学院审核人操作说明.doc
附件5:西南财经大学家庭情况调查表(表样).pdf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5日